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司法协警和书记员的公告
 
  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2名(限男性),书记员1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 
  一、报名条件
 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端正、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、治安处罚和党纪、政纪处分;
 
  (二)学历: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;
 
  (三)不限专业;
 
  (四)年龄:35周岁以下(1987年8月22日以后出生);
 
  (五)性别:司法协警限男性报名,书记员报考人员性别不限;
 
  (六)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。
 
  二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 
  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8月22日—8月28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8:30);
 
  (二)报名地点: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楼310室(电话:0826-4835625);
 
  (三)资格审查:报名者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,并如实填写《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》(附件)。
 
  三、考试
 
 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报考司法协警的人员还需进行体能测试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。
 
  (一)笔试。笔试报名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:1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%。在报名工作结束后,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,由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,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。(二)报考司法协警的人员均需进行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分数,结果分为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,测试结果为“合格”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(三)面试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%。笔试成绩公布后,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:2的比例确定。因未参加面试而出现缺额,依次递补。
 
  四、体检
 
  面试后,根据招聘名额,按照考生的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。体检费用自理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,依次递补。
 
  五、政审
 
 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,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,依次递补。
 
  六、公示及聘用
 
  对考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,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任职。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 
  七、待遇
 
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,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。
 
  八、纪律与监督
 
 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、严肃性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!监督举报电话:13541888566;政策咨询电话:0826-4835625。
 
  九、其他
 
  关于考试相关的后续通知,将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hyjc.gov.cn/)上发布。
 
  此公告解释权归华蓥市人民检察院。
 
  附件: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协警(书记员)报名资格审查表.docx
 
 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
 
  2023年8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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